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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律师14亿人奉我为法神第344章 变更公诉意见

王自健的身体剧烈地一颤。

审判长周建国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心中暗叹一声。

他拿起法槌正准备宣布辩论终结。

就在此时王自健那个几乎已经被击溃的男人却猛地抬起了头! “审判长!” 王自健几乎是嘶吼出声! “我请求变更公诉意见!” 全场皆惊! 只见王自健死死地盯着张伟。

“即便上诉人不构成教唆犯罪!” “但他在冲突由口角升级为斗殴之后非但没有离开反而持续用语言进行煽动和助威吸引了更多的路人进行围观拍摄!” 王自健从助理手中夺过一个证物袋高高举起! 里面赫然是几部手机! “这是警方从其他五名围观者手中收缴的手机!里面都清晰地记录了当被害人已经倒地失去反抗能力时上诉人张强依旧在人群中高喊着——‘打死他这个鳖孙’!” “他的行为已经为暴力犯罪的持续创造和维持了极为有利的心理环境!”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王自健一字一顿从牙缝里挤出最后的反击! “其行为至少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共同犯罪!” 他深吸一口气抛开了所有复杂的理论打出了最后一张牌——情感与社会危害性。

“审判长!” 王自健的声音嘶哑却带着一种悲愤。

“我承认辩护人的逻辑天衣无缝!就算从法理上我们无法完美地将张强的行为定性为教唆!” “但我们回归案件的本质!一个与被害人有私怨的人在公共场合看到被害人与他人发生冲突不仅不劝阻反而火上浇油用最激烈的言语和动作公开煽动暴力并直接导致了被害人被一群陌生人围殴致重伤!” “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难道不大吗?!其主观恶性难道不深重吗?!” “如果今天因为一些所谓的‘法理瑕疵’就让这样的行为不受刑事追究那将向整个社会传递一个怎样可怕的信号?!” “是不是以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街头对自己看不顺眼的人肆意地煽风点火挑动暴力然后拍拍屁股走人说一句‘我只是开了个玩笑’?!” “法律不外乎天理人情!一审判决罚当其罪!或许经过今天的辩论当事人已不适用于教唆罪但是寻衅滋事罪是法律对其最低的底线!” 这一番话充满了道德的感召力让旁听席上不少人都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是啊不管怎么说张强这事做得太不地道了放了他确实让人心里不舒服。

然而张伟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像在看一个最后的、无力的挣扎。

“王检你终于不讲法律开始讲人情了。

” 张伟的声音平静却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

“不过这一次我得部分同意你的观点。

” 他竟然同意了? 王自健一愣所有人都愣住了。

张伟嘴角翘起一抹玩味的弧度。

“寻衅滋事这个定性很准!” “只可惜你又一次拿错了国家的法典。

” 张伟向前一步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

“王检你我都是法律人应该清楚我国法律体系中叫‘寻衅滋事’的行为出现在两部完全不同的法律里。

” “一部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 “另一部才是你口中的《刑法》。

” “前者是用来管教那些在公共场所行为不端、妨碍了社会秩序、但还没到伤筋动骨地步的‘坏人’和‘蠢人’。

它的惩罚是警告、罚款、最多十五天行政拘留。

是教育是规训。

” “而后者是用来惩罚那些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罪人’!它的武器是徒刑、是剥夺自由、是国家最沉重的铁拳!” 张伟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

“一个是给随地吐痰的人一记耳光。

” “一个是给纵火焚烧房屋的人一颗子弹。

” “王检你现在想做的就是用惩罚纵火犯的手段去对付一个随地吐痰的人!” 他猛然转头直视王自健! “我承认!我的当事人张强他愚蠢他嘴贱他幸灾乐祸他甚至可以说是坏!” “他在街头起哄的行为毫无疑问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他理应受到行政处罚拘留他十天半个月让他长长记性我双手赞成!” 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目光充满威严。

“他违法!” “但他绝不犯罪!” “你想用刑法这个国家轻易不能动用的‘核武器’去惩罚一个本该由治安管理条例来管教的公民!” “你这不是在维护法律尊严你是在混淆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的边界!是在滥用公权力!” “你口口声声为了社会秩序可如果今天一个公民仅仅因为在街头说了几句混账话就要被当成刑事犯就要坐牢!”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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